刘顺祺律师,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,专业房产律师,上海律师协会会员,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精通各类房地产纠纷诉讼案件的处理,包括但不限于:房屋买卖合同纠纷、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、拆迁共有分割、房屋确权纠纷、分家析产、房产继承、离婚房产分割等...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顺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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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上海房产分割律师 发布于:2019-12-4 17:33:41 点击量:
摘要: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?如果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话就可能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定罪,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,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
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?
如果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话就可能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定罪,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,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是指毁坏个人财物,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;破坏生产、经营设备设施,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,引起重大损失;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;等等。
损坏私人财物涉及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,达到立案的标准:
(一)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;
(二)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;
(三)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;
(四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二、租房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?
1、递交诉讼状
2、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;
3、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,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,不影响审理;
4、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,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;
5、法庭调查阶段包括:当事人陈述;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听资料;宣读鉴定结论;宣读勘验笔录;
6、法庭辩论包括: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;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;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;互相辩论。法庭辩论终结,由审判长按照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;
7、法庭辩论终结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。判决前能够调解的,还可以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应当及时判决。
8、判决宣告。
总的来说,遇到租房纠纷以后也要妥善理智,并且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来解决当前的矛盾,也不能说,就故意去损坏屋内的这些设施设备,如果是这样,原来的民事纠纷就进一步演变成了刑事犯罪,没有可能租客从主动就变得非常的被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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